“雄心勃勃”的可再生能源
根據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中制定的裝機量及發電量目標,可以計算出2020年的發電利用小時數。要實現目標,風電、光伏、水電的發電利用小時數分別需達到2000、1186、3676小時,即在2015年的基礎上分別增長272、53、45小時。
風電與光伏方面,若能解決目前嚴峻的棄風(2015年為15%)、棄光(12.6%)問題,以上目標應能實現,但難度不小。水電方面則需要保證2020年比2014和2015年這樣來水較豐的年份更好才行。
根據規劃,生物質發電與光熱發電的年利用小時數將分別需要達到6000和4000小時。2015年生物質能的利用小時數為5000小時,盡管體量較小,要增長1000小時依然需要做很多工作;光熱發電目前以示范工程為主,暫無特別理想的商業化運營數據作為參考。
需要強調的是,2020年的發電利用小數是建立在2020年年初已完成的裝機量基礎上,若計及2020年當年新建成的裝機量,實現上述發電利用小數的難度將更大。
“令人絕望”的煤電
鑒于火電裝機過剩,未來五年內,火電發電利用小時數持續下降是趨勢。但若可再生能源發電利用小時數按規劃實現,2020年全社會用電量達到6.8~7.2萬億千瓦時(根據中電聯2011~2015年統計數據,總發電量平均比全社會用電量高0.6%,即總發電量為6.8245萬億~7.2450萬億千瓦時),煤電發電利用小時數將降至3755~4119小時(假定1.1億氣電和0.58億核電分別按3000小時和7500小時運行)。在2015年的火電水平上還將下降169~535小時,跟“十二五”期間的平均值相比則將下降702~1067小時。
由于國內氣電的發電利用小時數一般在3000小時左右,若將氣電排除在外,則煤電發電利用小時數的下降幅度將更大。
用電量增速沖擊火電發電利用小時數
除了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用電量增速也是決定煤電運營狀況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若將用電量增速下限下調0.5個百分點至3.1%,則2020年用電量將為6.7萬億千瓦時,火電發電利用小時數將為3664小時。
若將用電量增速上限上調0.5個百分點至5.3%,2020年用電量為7.4萬億千瓦時,火電發電利用小數仍將為4300小時。若要讓火電在2020年達到比較理想的5000小時的利用率,2020年用電量需達到8.3萬億千瓦,“十三五”期間年均增長率需達到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