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讓光伏業內所有人都掛心不已的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調整幅度終于落到了實處。
此次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調整幅度小于此前的預料,可以說讓眾多業內人士大大松了一口氣,通知規定,2018年1月1日之后投運的光伏電站,一類、二類、三類資源區標桿電價分別降低為每千瓦時0.55元、0.65元和0.75元,比2017年電價每千瓦時均下調0.1元。自2019年起,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全部按投運時間執行對應的標桿電價。
更為重要的是,為了大力扶持光伏扶貧電站,通知指出,保持村級光伏扶貧電站(0.5兆瓦及以下)標桿電價、戶用分布式光伏扶貧項目度電補貼標準不降低。即村級光伏扶貧電站一類、二類、三類資源區標桿電價分別為每千瓦時0.65元、0.75元和0.85元,戶用分布式光伏扶貧項目度電補貼標準為0.42元。
此外,通知還大力鼓勵光伏電力市場化,通知指出,鼓勵地方按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光伏發電就近消納配電價格改革和市場化招標定價試點,逐步完善通過市場發現價格的機制。